上次就同史友們講到,英國政府為咗救財困嘅東印度公司,就對北美十三個殖民地嘅貨品好似茶葉、砂糖、蘭姆酒徵收重稅,其中更加係允許東印度公司壟斷北美茶葉進口貿易,結果就令到一個反英嘅組織「自由之子」偷偷地將東印度嘅商船上面342箱茶葉全部倒入海。面對住呢個挑釁行為,當時嘅英國又係點樣應對呢?

當時英國政府相然係震怒,先係下令關閉波士頓港,再派出英軍進駐,搞到當時新澤西洲嘅前洲長富蘭克林直頭開口話自己可以代賠錢。但佢嘅舉動都無辦法阻止到英國嘅管制。喺1774年,英國就通過一系列嘅「強制法案」,呢啲法案被北美嘅人稱為「不可容忍法案」,當中內容就有關閉波士頓港嘅波士頓港口法、涉及到審判權嘅司法法、令到英軍可以駐紮喺美國嘅駐營法,仲有可以單方面改變政府職位任命嘅麻薩諸塞政府法。

呢一系列法案當時都被視為係侵犯憲法賦予嘅權利,天賦人權同埋殖民地憲章,更被認為係激起當時北美居民反英嘅情緒,結果引發獨立戰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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